►課程類 | |
系務會議年度/場次 | 系務會議決議事項 |
103學年度第8次系務會議通過 | 「筆譯研究」更名為「文類翻譯實務」 |
103學年度第8次系務會議通過 | 「英語聽講練習(一)(二)」更名為「英文溝通與實務(一)(二)」 |
103學年度第8次系務會議通過 | 「字彙與閱讀(一)(二)」更名為「英文創作與發表(一)(二)」 |
103學年度第8次系務會議通過 | 「進階閱讀」更名為「職場英文」 |
102學年度第3次系務會議通過 | 「文案與腳本設計」更名為「文案設計」 |
102學年度第3次系務會議通過 | 「台灣觀光行銷」更名為「觀光行銷」 |
102學年度第3次系務會議通過 | 「西洋文學導讀」更名為「中西文化概論」 |
102學年度第3次系務會議通過 | 「閱讀與思考訓練」更名為「閱讀與思考訓練(一)」 |
102學年度第3次系務會議通過 | 「專業閱讀與討論」更名為「閱讀與思考訓練(二)」 |
101學年度第4次系務會議通過 | 「實用英文」更名為「進階閱讀」 |
►學分數類 | |
105學年度第1次系務會議通過 | 本系學生上修本校所有系別之碩士班課程(不含碩在班), 皆可認列6畢業學分並不再經由後續追認程序。 (註:碩士班課程之學分數皆認列至外系學分) |
102學年度第6次系務會議通過 | 自103學年度起大學部外系選修學分提高承認至少21學分 外系選修認定方式: (一)學生得於本校跨院系所學程中擇一修習,凡符合該學程之課程修習規定認可之學分,均承認為外系選修學分,修畢該學程者,每學程至多承認21學分;未修畢該學程者,其外系選修學分至多承認15學分。 (二) 自103年度起,未申請選修學程者,其外系選修學分至多承認15學分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