碩士班

►課程類
系務會議年度/場次系務會議決議事項
103學年度第8次系務會議通過「筆譯研究」更名為「文類翻譯實務」
103學年度第8次系務會議通過「英語聽講練習(一)(二)」更名為「英文溝通與實務(一)(二)」
103學年度第8次系務會議通過字彙與閱讀(一)(二)」更名為「英文創作與發表(一)(二)
103學年度第8次系務會議通過進階閱讀」更名為「職場英文
102學年度第3次系務會議通過文案與腳本設計」更名為「文案設計
102學年度第3次系務會議通過「台灣觀光行銷」更名為「觀光行銷」
102學年度第3次系務會議通過「西洋文學導讀」更名為「中西文化概論」
102學年度第3次系務會議通過「閱讀與思考訓練」更名為「閱讀與思考訓練(一)」
102學年度第3次系務會議通過「專業閱讀與討論」更名為「閱讀與思考訓練(二)」
101學年度第4次系務會議通過實用英文」更名為「進階閱讀
►學分數類
105學年度第1次系務會議通過

本系學生上修本校所有系別之碩士班課程(不含碩在班),

皆可認列6畢業學分並不再經由後續追認程序。

(註:碩士班課程之學分數皆認列至外系學分)

102學年度第6次系務會議通過

自103學年度起大學部外系選修學分提高承認至少21學分

外系選修認定方式:

(一)學生得於本校跨院系所學程中擇一修習,凡符合該學程之課程修習規定認可之學分,均承認為外系選修學分,修畢該學程者,每學程至多承認21學分;未修畢該學程者,其外系選修學分至多承認15學分。

(二) 自103年度起,未申請選修學程者,其外系選修學分至多承認15學分。